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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固定资产拍卖所得交由财政局管理,账务如何处理?

(一)、单位申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政局; (二)、财政局国资股汇同专业股室审核提出意见报财政局办公会审定; (三)、单项资产价值10万元以下的财政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单项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政部门委托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按不低于评估价自行处置,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四)、经批准处置的资产由财政局组织资产评估或鉴定,并委托中介机构公开拍卖或竞价出售,监察部门参与资产处置的全过程。 (五)、资产处置价款按非税收入算管理,全额缴入财政金库。 (六)、行政事业单位需用资产处置收入偿还债务或购置资产须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批准后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1、第一步 先处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万

累计折旧(有折旧的话)

贷:固定资产 30万

第二步

借:其他应收款---财政局 150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万

第三步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0万(固定资产无折旧的话)

贷:营业外收入 120万

2、借:银行存款 50万

贷:其他应收款---财政局 50万

3、生活费入管理费用或者应付福利费,根据情况处理

事业单位财务,两套帐合并。应收、应付款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形成坏帐三年以上付不出去,可转结余。  事业单位呆坏账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规定:“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在处置时,需经中介机构审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  据此,事业单位呆账死帐,经审核、批准予以核销的,可以转做支出。

事业单位合并处理流程?

由于原单位均撤销,即不复存在,而合并后的单位是个新的单位,应该重新设帐. 一般情况,原单位要进行审计,核实.按同一时点编制资产负债表.直接合并,形成新的资产负债表,然后开新账即可.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办. 事业单位合并,在合并表上对于内部的往来要在帐上和表上予以抵销,对外只能算一个单位,其会计档案要移交到合并后存续的单位.如果各自仍独立核算,除各自编制报表外,另要编制合并的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合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注意事项. 上级会对原法人离任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对财务上的确认会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意见;至于还有哪些交接程序,原法人对现任法人之间有交接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若有未了事宜各单位情况不同而不能一概解答之

一般分可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一个单位接纳其他单位加入本单位,接纳单位继续存在,做名称变更业务;各加入方注销,分别做注销业务(或根据该单位自行出具的证明,保留其中一个单位的代码证号,其他单位做注销业务)。

②两个及以上单位合并设立一个新单位,则原各单位分别做注销业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