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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报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教育整顿起始时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月底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4个月左右;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从8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3个月左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报告

监狱犯人有哪些故事?



  •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教育和改造罪犯的职责。通过对罪犯进行政治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将全体服刑人员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

  • 本人曾经做过近20年的狱警,对监狱的情况尤其是发生在围墙内的事情,耳闻目睹,有非常多的有关监狱的素材。今天就和大家聊聊罪犯中的众生相。
  • 监狱里的犯人,可以说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每个犯人都有自己曾经的故事,来到监狱服刑改造,各自又在扮演不同的角色,演绎着不一样的改造生活。


  • 一、装疯卖傻
  • 有些犯人为逃避改造,逃避劳动,一进监狱就开始装疯卖傻。成天胡言乱语,故意装出可怜相。答非所问,无法交流,长年不洗澡,一身臭气熏天,人见人烦,更有甚者跑到厕所吃屎喝尿,搞到没有人愿意和他住同一监舍。
  • 二、阳奉阴违
  • 这类犯人在监狱里属于智商比较高,也是比较精明的。他们在狱警面前装成老实听话,溜须拍马,投警察所好,博取所管狱警的好感,以此做为自己在同犯面前炫耀的资本。一旦离开狱警监管的视线,在同犯中间挑事,违规违纪。典型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是监狱里面的不稳定分子。
  • 三、积极改造
  • 绝大部分犯人属于这一类,他们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认真参加思想政治、文化技术教育,积极参加生产劳动。逆来顺受,从不惹事。每月都能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很少被扣罚。月月能拿奖励,奖励积累到一定标准,就能减刑。这些人往往把刑期当学期,经过几年的改造,脱胎换骨,凤凰涅槃。回归社会后,利用所学之长,重新走上了正途。



  • 四、同性相恋
  • 由于生理需要得不到释放和满足,监狱里的同性恋现象比较普遍。一些长相白净性格斯文者往往成为同性性侵的对象。某监狱曾经发生过一起非常恶劣的同性性侵案例。一犯人被四个人爆菊花,真正的菊花爆裂,惨不忍睹,事后多人被重处。
  • 五、偷鸡摸狗
  • 部分犯人即便进了监狱,仍然恶习缠身,狗改不了吃屎。偷同犯牙膏、内衣内裤、零食等等。有些犯人被处多次,也斩断不了内心偷盗的恶魔。即使给他关禁闭,取消奖励,也是枉然。
  • 六、自杀自残
  • 面对漫漫刑期,一些意志薄弱者,接受不了从天堂到地狱的巨大反差,更承受不了失去人身自由的煎熬。万念俱灰,往往会以自残来体罚自己,更有甚者,以自杀来求得永久的解脱。虽然监狱为预防罪犯自杀自残,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的工作,但往往是防不胜防,全国监狱每年都有罪犯自杀自残。


  • (图片来自网络)

讲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那不是教育,是少管所。年轻气盛的我,帮朋友的忙,捅伤了一个学生,不出意料的进了少管所。

监房每间十二个人,昏暗暗的,古惑仔老多了的我,很自豪的走了进去,我坚信着弱肉强食,刚进去我就做好了准备,把牙刷磨的尖尖的,如果有人敢欺负我,我就让他尝尝我的厉害,事实也是如此,少管所和监狱一样,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当我用牙刷划开一个人的小腿后,没人敢惹我了。

少管所没有体力劳动,都是做一些手工活,我做过中国结,也糊过火柴盒。每顿只有一个菜,一天有荤菜第二天保准没有,每天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在里面混着日子。

不要去相信影视剧里的情形,那里没有欢乐,更没有希望,你唯一的期盼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出去,然后再也不回来。当然如果你不幸进去了,千万不能软弱,那样的话,你会被同伴把仅有的一点期盼也剥夺掉,监狱是一个你走不出的丛林,一但进去,就只能遵守丛林法则,怜悯同情会变得很可笑。

监狱犯人有哪些故事?

说一个罪犯脱逃的故事。

某监狱一个罪犯,自以为头脑很聪明,虽然管教警察几乎天天在讲脱逃的后果,但是他已经走火入魔,非逃不可。

经过充分准备,这个罪犯撬开下水道的盖子钻了进去,然后又把掀开的盖子原样放好。大约二十分钟以后,监区发现少了一名罪犯,遂立即报警并全面排查。按说,目前监狱从宿舍到最外一层大门有十几道封锁,一般情况下不太可能有人能跑的出去,但是反复清点查找就是没发现他的影子,也没发现什么痕迹,追逃队伍于是向外围扩展。

这名罪犯起初想的简单,从下水道很快就能逃出监狱外面,恢复自由。但是他进去以后一看才傻了眼。原来下水道里边不远就是一道铁栅栏,铁栅栏用的钢筋有六十毫米直径,徒手根本不可能破坏,自己手无寸铁,估计破坏一道铁栅栏需要好几天,从目前位置到监狱墙外,至少有十几道隔离栅栏,不用说自己根本没有可能从下水道跑出去。而且下水道里边臭气熏天,也不可能长时间坚持。

结果过了三个小时,这名罪犯老老实实地原路返回,被同犯发现后,报告值班警察,立即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了禁闭室。

后来这名罪犯在禁闭一个月后回到原单位。其脱逃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加刑,但是已经积累的积分全部清零,降到最低等级严格管理,相当于加了两年多刑期。

每一名在“监狱”里服刑的犯人都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其版本之多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每当我们提起“监狱”一词自然就会想到在里面服刑的犯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其实也不尽其然为什么这么说,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两起比较典型的案例,阅过之后你必会感到不可思议并对在“监狱”内服刑的犯人有一个新的认知。

1987年~1995年,笔者曾在东北某劳改支队(监狱)从事管教工作。作为一名管教了解他们(犯人)的案情刑期以及“家庭状况”是我们的必修课。只有掌握了这些“犯人”具体情况才能着手制定对其(犯人)进行劳动与思想改造方案。

下面我就为读者讲述一个(原)派出所所长的故事吧。

此人家住辽宁曾任职某乡镇(原)派出所所长因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阅到此作为一名旁观者你一定会感觉到不可思议,做为曾经的一名执法者为何会犯有如此低级的错误?其实这也不难理解,早在八九十年代打击“卖淫嫖娼”的力度也是蛮大的,对于被抓现行者(卖淫嫖娼)多以拘留或者是罚款形式给予处罚。

有一天这位(原)派出所所长“米某贺”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酒店内有人嫖娼(性交易),这位“米某人”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便将犯罪嫌疑人抓捕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据他本人(米某贺)介绍,亦或是鬼使神差或者是酒精在体内作祟,由于在那个年代对警务人员喝酒的管理制度并不是很严格,于是他便与“卖淫女”达成了一项协议,并承诺其(卖淫女)事成之后就放其回家并不给予任何处罚。但令犯罪嫌疑人(卖淫女)没想到的是“米某贺”在满足自己的欲望之后却将犯罪嫌疑人(卖淫女)押送到了当地某“看守所”进行羁押。也正是由于这位(原)派出所所长一系列的神操作毁了自己的前程。我国刑法中对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如下: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是以其它形式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的人均以“强奸”罪论处。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并致人伤残或者是死亡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纵观以上情节也就是说这名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米某贺)属于量刑适当 完全符合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但这名犯人在服刑期间始终向法院提出各种“申诉”理由,并请求法院对其进行“从轻减轻”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但时隔半年法院为其下达了一纸终审裁定书:

法院终审裁定认为罪犯“米某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并责令其“停止申诉,安心改造”。

由此我们不能看出任何抱有“侥幸心里”肆意逾越法律红线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上回答均为真实“案例”绝无任何夸张成分。如有不同看法或某种质疑请评论区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监狱教育改造队伍现状调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